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不合理,风险控制措施不严格执行!华创期货被要求责令整改

日前,重庆证监局对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而原因是华创期货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两大违规:一是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不合理,二是未严格执行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风险控制措施。

薪酬递延支付机制不合理


(资料图)

近日,重庆证监局决定对华创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重庆证监局认为,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两大违规问题:其中之一是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不合理,个别人员收入实际递延支付比例不足40%。根据相关公告,华创期货上述情形违背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针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合理确定收入递延支付标准、递延支付年限和比例。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递延支付的收入金额原则上不少于40%。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华创期货2023年以来的首张违规罚单,也是今年以来首家因为薪酬机制而被要求责令整改的期货公司。

结构化产品或导致风控措施未落实

而华创期货责任有限公司违规的另一大原因则是未严格执行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如在2022年12月前未对管理的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是否超过该资产的25%实施有效监控,2022年12月后实施的有关监控未留痕;管理的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债券逆回购时,个别债券的质押比例超过公司内部有关制度规定的质押比例上限。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证券逆回购交易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加强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的管理。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交易对手及回购证券的集中度。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证券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资质审慎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应当足额。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明确投资决策流程与授权管理制度,建立、维护投资对象与交易对手备选库,设定清晰的清算流程和资金划转路径,对资产管理计划账户日常交易情况进行风险识别、监测,严格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和投资交易复核程序,保证投资决策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执行。

而因风控、内控管理不规范也是期货公司收到违规罚单的主要原因。统计显示,2023年以来,共计收到违规罚单的33家公司中,其中有25家都涉及到风控或内控管理不规范。

“出现这种内控不合理,很有可能是做结构化产品造成的。”某券商资管人士向记者表示。

此外,重庆证监局要求华创期货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相关制度,提高合规风控水平,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华创期货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重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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