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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7月9日讯(记者 万凌云) 7月9日,记者从镇江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镇江铭城置业、句容爱家置业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各自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处以罚款,并公开通报。
镇江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镇江铭城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的视频栏目中发布视频,内容涉及“中南林清月雅苑”地产项目“开车10分钟即可到达吾悦商圈、大市口商圈等四大商圈”等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以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为媒介,在其视频号栏目中发布含有违法广告内容的视频,以其在售的地产项目到达吾悦广场、大市口、宝龙广场和万达广场这四个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了项目位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句容爱家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售卖车位虚假广告案”通报中称,当事人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和在小区现场设置广告牌方式向小区业主发布地下车位买卖广告。而当事人所宣传的车位买卖实际上是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其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上述广告案发后已停止发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2023年2月,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罚款5250元的行政处罚。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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