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 (1)旧税法规定是开具之是起90天内。
2、 (2)新税法规定是开具之是起180天内。
3、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键词:
(资料图)
1、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 (1)旧税法规定是开具之是起90天内。
2、 (2)新税法规定是开具之是起180天内。
3、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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